11月3日,市政府召开保障性住房竣工专题会议,落实今年保障性住房特别是竣工项目的建设以及入住交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在加快建设,努力扩大供给规模的基础上,多管齐下,全面抓好保障房竣工入住管理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配套设施交用管理,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严格保障房使用监督管理,让群众住得满意、住得放心,把好事办好、办实。
2011年,是我市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最重的一年,也是保障性住房竣工入住的高峰年,一年来,我市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保障优先、租赁突破”的思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兼顾,完善政策,截至10月底,我市新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22.4万套,竣工8.3万套,到年底竣工套数将达到10万套,比去年翻一番。
随着保障房建设进度的加快,工程质量管理、配套设施建设、物业服务和入住后的管理将成为今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会议要求,市、区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现场检查执法力度,把好工程质量关,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及我市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竣工交用之前树立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铭牌,建设单位坚持落实“工地开放日”和分户验收制度,确保设计合理、建材合格、施工规范、房屋优质;更加严格地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把保障房建设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精品工程。
同时,今年竣工交用的保障房小区要确保市政配套设施与住宅工程同步竣工交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竣工项目红线外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于年底前竣工交用的保障房项目,各有关单位要齐抓共管,不仅要提供高品质的保障性住房,还要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各区县要加快推动保障房小区业主大会的组建工作,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机制,推进和谐社区建设。通过业主大会自治机制,选聘一流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高品质服务。
各区县要要确保入住小区周边基本生活服务设施及时跟上,对项目入住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第一时间解决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近期尤其是要做好入冬前暖气设施的调试工作,确保居民过个“温暖的冬天”。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保障房使用监督管理,坚决打击违规出租、出借、出售行为,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特别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的日常巡查,定期对家庭保障资格进行复核,发现家庭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或存在骗租骗购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加强对公租房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加强房屋中介行业管理,对于违规代理保障性住房的出租(转租)、出售业务的,由区县建设房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